高检:凡暴力伤医案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
日期:2016-10-24
作者:兰州普瑞眼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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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0月21日高检举行“履行检察职能,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”新闻发布会,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惩治各类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特别是发生在食品药品、生态环境、医疗卫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情况,并发布典型案例和答记者问。

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表示,暴力伤医不管事出何因,都是伤天害理。这种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,套用古话说就是“是可忍,孰不可忍”,必须坚决予以依法严惩,这是各级检察机关达成的一个基本共识。为此,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,积极参加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,创新工作方法,力求良好效果。
检察机关主要有两项重要工作举措:凡是暴力伤医案件,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,必须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。一旦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,就要高检督导,各级检察院上下联动,及时研判案情,作出反应;就要组织精干力量,提前介入侦查、引导取证,证据质量;就要依法快捕快诉,高速高效。大家可以看见,无论是山东莱钢的案件,还是湖南“5·18”暴力伤
医案件,检察机关都是迅速作出了批捕决定。实践证明,在暴力伤医案件方面,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行之有效,效果良好。
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打击行动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综合治理。将案例打击涉医案件列入高检年度重点工作,曹建明检察长专门听取医药卫生界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,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动专项行动,以专项行动带动综合治理成效。在专项行动中各家密切配合,及时召开联合会议,共同会商打击重点难点。
据新华网

